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雠藕樵O施勘察設計、土地復墾報告編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雠藕樵O施勘察設計、土地復墾報告編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服務招標人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服務商參與投標。
一、項目概況
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鑫挥谂手ㄊ腥屎玩?zhèn)龍?zhí)翜希手ㄊ谢ǔ谴蟮?、陽光大道、沙新路之間,距攀枝花市仁和區(qū)城區(qū)約3.0km,距市中心一炳草崗片區(qū)約10km,場區(qū)中心坐標:東經101°45'36”,北緯26°30'12”。占地面積401.43畝,設計庫容442萬㎡,棄土場工程主要由攔渣壩、擋土壩、排滲設施、排洪系統等組成。已完成棄土約410萬m³,已完成1185平臺填土及以下擋土壩、護坡及部分排洪排滲等工程內容。由于受土源不足等多方面影響無法按原設計完成棄土閉庫,擬結合現狀條件,通過完善排洪設施等工程內容,進行場地整理后復墾還地,復墾面積約230畝。
二、招標范圍:
2.1、勘察設計:本次招標內容包括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雠藕樵O施的勘察、設計工作及施工期、缺陷責任期內的服務工作。
2.1.1、勘察:依據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鲰椖颗藕樵O施設計需要,完成滿足規(guī)范要求及排洪設施項目建設需要的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各個階段所需的測繪、勘察及施工期、缺陷責任期內服務工作。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的勘察任務書為準。
2.1.2、設計: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雠藕樵O施項目建設所需的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以及施工、缺陷責任階段的設計服務工作等。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的設計任務書為準。
2.2、土地復墾方案編制:編制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鰞让娣e約230畝土地復墾方案,并參項目審查、施工期服務及驗收等工作。
2.3、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編制攀枝花市仁和鎮(zhèn)下龍?zhí)稖蠗壨翀鏊帘3衷O施驗收報告。協助招標人完成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相關工作。
三、成果要求
符合國家現行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條例等合格要求。
3.1、勘察設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滿足規(guī)范要求,審查合格后提交含地形、勘察、設計、概算等內容的初步設計報告8套,施工圖設計16份,施工圖預算3份,并提供電子版文件(CAD、PDF,預算為宏業(yè)軟件)1套。
3.2、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包括但不限于滿足審查及評審要求,審查合格后提交土地復墾方案報告8套,并提供電子版文件(PDF)1套。
3.3、水土保持驗收報告:包括但不限于滿足驗收要求,驗收合格后提交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8套,并提交電子文檔(PDF)1套。
四、服務期限
4.1、勘察設計服務期:合同簽訂后15個日歷天+施工期的配合服務期。
4.2、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勘察設計方案通過審核后10個日歷天。
4.3、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土地復墾完成后10個日歷天。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5.1、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
5.2、參加本次投標活動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行為記錄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員、設備、專業(yè)技術能力(可提供承諾函或證明資料);
5.3、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5.4、2022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不少于1個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業(yè)績,提供設計合同及初步設計階段批復文件;
5.5、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5.6、截止投標時間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提供網頁截圖)。
六、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2)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3)聯合體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標。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 7 月 21 日至2025年 7 月 27 日,報名時間內將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應注明聯系人電話、郵箱)、經辦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成PDF格式(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牽頭人報名)發(fā)送至指定郵箱:21369499@qq.com報名領取招標文件。未在報名時間內發(fā)送報名資料的,無參與投標資格。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8.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 8 月 11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二樓212開標室。
8.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8.3、本項目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九、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攀枝花市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和“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上以公告形式發(fā)布。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炳仁路獨樹梁子隧道旁城建交通集團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13350547668


